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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90B 上诉提交流程

发表于 2026-09-10
最后修改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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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拒签后的上诉与动议 讲的是要不要走这条路: 三种动作怎么区分、谁有资格提交、现实预期是什么。这一篇只讲决定要走之后怎么做—— 从拒信到手那一天算起,每个阶段谁做什么、在第几天之前做完、交出什么。

IMPORTANT

本文是内部操作流程,不是法律意见。走不走、以哪一种动作走、材料怎么论述,以持牌律师的书面意见为准。 流程只保证「不因为操作失误而丧失机会」,不保证结果。

前置:这三件事没定,不要开始填表

待定事项谁来定定不下来的后果
走 Appeal 还是 Motion律师书面意见选错类型,等于把唯一一次机会用在错误的对象上
由谁署名提交Atomeocean 公司层面受益人不是当事方,署名错误的提交会被直接退回
时限起算日以拒信与信封实物为准,不凭记忆算错一天就是逾期,上诉逾期无法补救

第二条要特别说清楚:H1b 是公司以 petitioner 身份递交的 I-129,在USCIS眼里这个案子的当事方是公司。 只要走这条路,署名方一定是 Atomeocean,这不是客服可以答应下来的事。

阶段总览

阶段时间窗口(自决定书作出日起)主要动作负责人
第 0–2 天锁定日期、保全送达证据、算出最晚递交日HR
第 1–3 天确认动作类型律师 + 公司层面
第 3–7 天填表律师或 HR,公司授权代表签字
第 3–10 天组卷、费用、说明书律师主笔,HR 归档
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递交HR
递交后 1–4 周接收 I-797C、建立追踪HR
递交后 30 天内补交说明书(若已勾选)律师
之后原办公室复审 → AAO 转卷律师跟进,HR 记录

阶段一:锁定时限(第 0–2 天)

记下两个日期,不要混用

  • 决定书作出日(date of decision):印在拒信上,时限从这一天起算。
  • 实际送达日:USPS 实际把信送到的那一天。它不改变时限起算,但在主张迟延合理时是唯一凭据。

保全送达证据

从收到当天开始,同时留存:

  • 拒信全份(含末页的上诉权利说明),扫描件 + 纸质原件
  • 信封本体,含邮戳
  • USPS 跟踪号与在线跟踪记录截图
  • 内部接收记录:谁在哪一天签收、什么时候上传到公司文件系统

时限:30 天,邮寄再加 3 天

  • 自决定书作出之日30 个日历日内提交;决定书为邮寄送达的加 3 天,即 33 天(8 CFR 103.8(b))。
  • 算的是USCIS收到的日期,不是寄出日期。
  • 「递交后 30 天内可补交说明书」的那 30 天,从上诉提交日起算,不能用来延长上诉本身的时限。
  • 上诉逾期无法补救;动议逾期只有 8 CFR 103.5(a)(1)(i) 下极窄的裁量例外。详见 上诉与动议

把算出的最晚递交日写进邮件主题和归档目录名,例如 Atomeocean I-290B | 受益人姓名 | Case#XXX | Due 2026-XX-XX

阶段二:确认动作类型(第 1–3 天)

同一张 I-290B 对应三种动作,表格上勾选哪一项由律师决定:

手里有什么对应动作说明
认为审核员的判断本身错了Appeal(上诉至 AAO)挑战原决定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
有当初没交、或事后才出现的书面新证据Motion to Reopen必须有书面证据支撑,口头陈述不算
材料没问题,是规则被用错了Motion to Reconsider需援引条款、政策手册或判例依据

Reopen 与 Reconsider 可以在同一份 I-290B 上同时提出,两者不互斥。

阶段三:填表(第 3–7 天)

以下是必须与原案卷严格一致的信息块。按现行版次表格的分部逐项填写, 填完后与 I-129 原件逐字核对——名称、地址、收据号任一处不一致都会造成退件或错案关联。

信息块填什么易错点
申请人(当事方)公司法定名称、地址、EIN,与 I-129 上完全一致填成受益人;用了简称或新地址而未同步更新
受益人姓名拼写与出生日期,与 I-129 一致姓与名顺序颠倒
被申诉的决定原 I-129 收据号 + 决定书作出日抄成收据通知的日期,而不是决定书的日期
动作类型阶段二定下的那一项同时勾选 Appeal 和 Motion
是否补交说明书勾选后必须在 30 天内交到勾了不交
签字公司授权代表本人原笔签名,注明职务与日期代签、电子签、打印体姓名;签字日期晚于寄出日
律师代理随附 G-28换过律师但沿用旧的 G-28

阶段四:组卷与费用(第 3–10 天)

材料清单

必须视情况不要放
I-290B 表格,原笔签名说明书(brief),现在交或 30 天内补交与拒信所列理由无关的材料
申请费(见下)新证据——仅 Motion to Reopen原案已交过、且拒签理由未涉及的材料重复一份
拒信全份复印件G-28(有律师代理时)未经受益人确认的个人信息
原 I-129 收据通知(I-797)复印件送达延迟的证据(信封、邮戳、跟踪记录)
封面信

封面信写四件事:动作类型、原收据号、决定书作出日、随件清单。不要在封面信里论述案情。

费用

申请费以 USCIS 官网 和现行 G-1055 费用表为准, 不要按站内旧版费用表报价给客户。付款方式(支票、汇票或 G-1450 信用卡授权)以表格说明为准, 支票收款方名称写错会导致整份材料退回,退回后时限不停止。

上诉状必须指名道姓地说错在哪

依 8 CFR 103.3(a)(1)(v),没有具体指出原决定在哪一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有错的上诉, 会被直接简易驳回(summary dismissal),不进入实质审理。 「我们不同意这个结论」「材料其实是齐的」这类表述,等于没上诉。

阶段五:递交(截止日前留出 3 个工作日)

  1. 递交地址以拒信末页的说明和USCIS官网现行的 I-290B 递交地址为准,不要沿用 I-129 当初的地址。
  2. 用可追踪的快递寄出,保留跟踪号、寄件凭证与签收记录。
  3. 寄出当天把整份材料的扫描件归档——寄出后就没有第二次机会补齐。

阶段六:收据与追踪(递交后 1–4 周)

  • USCIS 受理后寄出 I-797C 收据通知,其上是一个新的收据号,与原 I-129 收据号不同。两个号都要归档。
  • 用新收据号在线查询状态,查询方式见 H1b申请状态追踪
  • 超过 4 周没有收到收据通知,先查快递签收记录,再按 联系USCIS 的渠道询问。

阶段七:补交说明书(递交后 30 天内)

阶段三勾选了「随后补交说明书」的,这 30 天是硬期限。补交件上必须写明新收据号与受益人姓名, 否则USCIS无法把它关联到已在流转中的案卷。

先递表占住时限、再补说明书,是时间紧张时的标准做法;但勾了不交,等于把上诉建立在一张只有勾选项的表上。

阶段八:提交之后的两级复审

1. 原办公室先看(initial field review)

上诉不会直接飞到AAO。依 8 CFR 103.3(a)(2)(ii),材料先回到作出拒签决定的那个办公室。 该办公室若自认原决定有误,会把这份上诉当作动议处理并直接采取有利行动——案子在这一步就翻了,不进AAO。

这是整个流程里最快、也最现实的翻案窗口。因此说明书要按「说服原审办公室自我推翻」来写, 不要按「反正AAO会重看一遍」来写。

2. 不推翻的,转交AAO

原办公室维持原决定的,把案卷转给AAO。AAO 的公开目标是在收到完整案卷后 180 天内完成复核, 这是目标不是承诺。

3. AAO 的处理结果

结果含义之后怎么走
Dismiss(驳回)维持原拒签决定上诉路径到此结束
Sustain(支持上诉)原决定被推翻案子回到审批轨道
Remand(发回)发回原办公室重新审理回到原办公室,仍有再次拒签的可能
Summary dismissal(简易驳回)上诉未具体指出原决定错在何处,不作实质审理程序性失败,见阶段四的 CAUTION

AAO 的决定绝大多数是非先例(non-precedent)决定,只约束本案。

上诉期间:身份和工作授权不变

CAUTION

提交上诉或动议不会中止拒签决定的效力(8 CFR 103.5(a)(1)(iv)),不会恢复身份, 不会恢复工作授权,也不会暂停非法居留的累积。 「上诉正在进行中」本身不构成继续留在美国或继续工作的依据。 离境与否、何时离境,是与上诉完全独立的决定,必须单独评估,并以持牌律师的书面意见为准。 完整论述见 上诉与动议

撤回

提交后可以书面撤回上诉。撤回的后果不要凭印象判断——它是否等于放弃对同一决定的申诉权, 以及撤回后原决定何时成为终局,都要在动手之前拿到律师的书面确认。

分工

事项谁来做
决定是否作为当事方出面提交Atomeocean 公司层面
动作类型与论述方向的法律判断持牌律师,以书面意见为准
表格填写与说明书主笔律师,或律师审定后由 HR 填写
表格签字公司授权代表本人
时限计算、截止日提醒、递交、快递凭证留存HR
拒信、信封、邮戳、跟踪号原件留存受益人 + Atomeocean 双份
收据号、时间线、费用清单归档HR
个人信息的公开程度受益人本人决定

常见操作失误

失误后果预防
从收到拒信那天开始数 30 天逾期,且上诉逾期无法补救一律从决定书作出日起算,最晚递交日写进归档目录名
上诉状只说「不同意」简易驳回,不进入实质审理逐条对应拒信引用的条款,指明错在哪一处
勾了补交说明书却没交上诉只剩一张勾选表勾选当天就把 30 天期限单独建一条提醒
补交件上只写受益人姓名USCIS 无法关联到在流转的案卷每一份后续材料都写新收据号 + 姓名
沿用 I-129 的递交地址或旧费用退件,且退件期间时限不停止递交前一天现查官网地址与 G-1055
由受益人签字或代签当事方错误,直接退回签字前确认签字人是公司授权代表本人
在 Reconsider 里塞新证据动作类型与材料自相矛盾,削弱说服力新证据只走 Reopen
信封和邮戳被当垃圾扔了送达延迟无法举证,迟延豁免失去唯一凭据接收当天连信封一起扫描并入档

我们不承诺的

  • 不承诺上诉或动议能够翻案。
  • 不承诺时间表。
  • 不代替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 不对「上诉期间能否继续留在美国、继续工作」给出口头结论——这一条只接受律师的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