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租房留下Civil Court Record导致无法申请新公寓
之前研究生时我和室友一起在纽约租了一个公寓,租期一年。22年租约到期后,我搬离了公寓离开了纽约。重点来了:因为我室友当时还有半年才毕业,他让我直接把钥匙给他,他打算新找个室友。我心想反正我的lease也结束了,就没告知公寓直接搬到新的城市了。没想到我这个鸟人室友毕业后直接回国了,并且拖欠了几个月的房租,走的时候也没跟公寓说。结果因为我的名字在原先的lease上,在23年的时候公寓把我们两个人一起告上了法庭,最终的judgement是我们俩被evict了(虽然在那时候我们俩都已经离开了)。而这一切我直到去年在我现在所在的城市申请新公寓被拒的时候才发现。
因为我当时已经搬走,也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有可能以mail的形式寄到了原先纽约的地址),完全不知道这件事。等我去年申请新公寓的时候,发现这个civil court record在我的screening report上。法院已经判决judgement of eviction,案件也已经closed。前段时间我给之前的纽约的公寓打了电话,确认了基本上确实是这么个情况。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Civil Court Record这个是public record,任何人或机构都可以看到这个record,所以我未来基本上别想申请新公寓了。而且这个case已经closed了,我所能做的其实也非常有限。我咨询了不同的律师,给出的建议不一样。
目前来看,可能的解决方案是:
- File a Motion to Vacate the Judgment:这个意思是申请撤销之前的判决,得雇律师帮我申请,但其实有难度,因为毕竟我做的也有不对的地方,离开时没有及时告知公寓,可能没有比较正当的理由;而且耗时耗力耗财,而且撤销判决不代表这个record就消失了,可能还是会被查到。好处是一旦撤销判决就可以通过这个vacate order向screening company dispute。
- File a Motion to Seal the Case:这个意思是封存案件,这样public就看不到这个record发生过了。坏处同上,而且难度更大,一般没有特殊理由法院基本上不会封存record.
- 申请新公寓时据理力争,争取让他们忽略我曾经的eviction record… 这个成功概率相当小吧,现在的公寓都是corporate managed,申请流程一般都很严格,我不指望这个能成功。 等待7年后这个record自动消失,在此之前只申请私人的房产来租房:问了一下当时给我做screening的公司,civil court record一般7年后会从租房背景调查中消失。等七年后应该就没什么影响了。
- 自己买房:因为财力有限,几年内应该都没办法考虑。
写到这里感觉整个人生都废了,被曾经愚蠢的自己搞得现在狼狈不堪。我这周已经联系了七八个律师,他们基本上都告诉我我这个情况很难,即使采取option 1&2也很可能不会work out。真诚求助各位网友的意见。我知道可能整个中文互联网都没几个人有过类似的遭遇,不过写出来就当整理思绪了。
challenge the service of process? service有“送达”的意思,如果你真的没收到法庭的通知或许可以质疑一下送达程序合不合规?
这个其实律师提起过,但由于我没有告知原先的公寓我的新住址,其实理论上法院把通知送到原先的主旨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不过确实可以强行defend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