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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回H1b申请(Withdraw) ​

发表于 2026-10-04
最后修改 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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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withdraw)是雇主书面通知 USCIS 不再继续这份 H1b 申请(I-129)。申请还在审的,撤回后不再审理;已经批准的,书面撤回会让批准立即自动撤销(8 CFR 214.2(h)(11)(ii))。

撤回不能收回

撤回一经提交就不能再收回("a withdrawal may not be retracted",8 CFR 103.2(b)(6))。提交前先确认员工的身份会怎么变化。

谁能撤回 ​

只有递交申请的雇主(petitioner)。103.2(b)(6) 写的是 "An applicant or petitioner may withdraw a benefit request",而 I-129 的申请方是雇主。员工(受益人)不能撤回雇主的申请;想放弃这份 H1b 的,书面告诉雇主,由雇主决定是否提交撤回。

三种情况 ​

撤回时对申请对员工
申请还在审不再审理靠 Cap-Gap 延续的 F-1 身份和 OPT 随之结束
已批准,还没激活批准立即自动撤销,I-797 不能再用来激活在生效日前送达的,员工仍是 F-1,可以继续用未过期的 OPT
已激活,员工在职批准立即自动撤销进入最长 60 天的宽限期

申请还在审 ​

USCIS 作出决定之前,雇主可以随时撤回(103.2(b)(6):"at any time until a decision is issued by USCIS")。

员工靠 Cap-Gap 延续 F-1 身份和 OPT 的,撤回后 Cap-Gap 自动终止(8 CFR 214.2(f)(5)(vii)(B)),SEVIS 把 F-1 身份和 OPT 的截止日改回原来的日期(SEVIS Help Hub:F-1 Cap Gap Extension):

  • 原来的 OPT 还没到期,照常使用。
  • 已经到期、只靠 Cap-Gap 延续的,按 USCIS 的说明有 60 天宽限期离境,期间不能工作,也不能再申请 STEM OPT。因违规、虚假陈述或欺诈被拒或被撤销的,没有这 60 天。

已批准,还没激活 ​

「还没激活」指境内激活还没到生效日,或者境外激活还没持签证入境。

境内激活(COS):结果取决于撤回能不能在生效日之前送达 USCIS。USCIS 在 Cap-Gap 页面写明:

  • 生效日前收到撤回,USCIS 就不会把身份转成 H1b。员工仍是 F-1,有未过期 OPT EAD 的可以继续用。员工要把 USCIS 的撤回确认(notice of revocation)交给学校 DSO,由 DSO 联系 SEVIS Help Desk 修正记录,避免 F-1 记录被终止。
  • 生效日前没收到,身份已经按批准转成 H1b。员工要停止工作,另交 I-539 申请回到 F-1,批准前不能恢复 OPT 工作。

已获批、但不打算让 H1b 生效的,要尽早撤回,给 USCIS 留出处理时间。

境外激活(CP):撤回后这份 I-797 不能再用来面签入境,见 H1b 境外激活 批准后回国面签。

没用掉的名额:批准的申请没有使用时,雇主要通知批准该申请的服务中心名额未使用,申请随之撤销,USCIS 在相应财年把这个名额算回去(8 CFR 214.2(h)(8)(ii)(B))。员工如果打算让新雇主凭这份批准办理 Transfer,撤回的时间要先和新雇主的律师确认。

已激活,员工在职 ​

员工已经是 H1b 身份时,结束雇佣的完整流程见 终止H1b。和撤回直接相关的规定:

  • 通知 USCIS。 雇主不再雇用该员工时,要写信通知批准该申请的 USCIS(8 CFR 214.2(h)(11)(i)(A));USCIS 收到通知,批准立即自动撤销((h)(11)(ii))。
  • 回程交通费。 雇主在有效期结束前解雇员工的,要承担员工回到最后境外居住地的合理回程交通费;员工主动辞职不算解雇(8 CFR 214.2(h)(4)(iii)(E))。
  • 工资义务。 劳工部规定,雇佣关系真实终止(bona fide termination)后不需要再付工资;同一条还写明,DHS 要求雇主通知 USCIS 以取消申请,并在规定情况下支付回程交通费(20 CFR 655.731(c)(7)(ii))。
  • 员工的宽限期。 雇佣结束后,员工最长 60 天(或到有效期结束,以较短者为准)不算失去身份,每个有效期只有一次,期间不能工作(8 CFR 214.1(l)(2))。这段时间能做什么,见 H1b Grace Period。

怎么提交 ​

USCIS 没有为撤回 I-129 设专门的表格。法规的写法是由雇主书面通知批准(或正在审理)该申请的 USCIS 服务中心:

  • 不再雇用员工时:"send a letter explaining the change(s) to the director who approved the petition"(214.2(h)(11)(i)(A))。
  • 名额未使用时:"notify the Service Center Director who approved the petition that the number(s) has not been used"(214.2(h)(8)(ii)(B))。

实务上,信里写明收据号(receipt number)、受益人姓名和撤回的意思,由雇主有权签字的人签署。USCIS 处理后会发出确认。员工在 Cap-Gap 期间或境内激活生效前被撤回的,要把这份确认交给学校 DSO。

通过 USCIS 组织账户在线递交的申请,组织账户常见问题(2026-09-21 更新)里没有在线撤回 I-129 的说明。

LCA 怎么处理 ​

  • 能否撤回。 只有在没有 H1b 员工按这份 LCA 在该工作地点受雇、劳工部也没有立案调查时,雇主才能撤回已认证的 LCA,撤回要书面向劳工部 ETA 提出(20 CFR 655.750(b))。
  • 撤回不免除义务。 只要还有 H1b 员工按这份 LCA 受雇,雇主对工资和工作条件的承诺照样有效(655.750(b)(3))。
  • 记录保留。 LCA 相关记录要保留到最后一名 H1b 员工按该 LCA 受雇之日后一年;没有员工受雇过的,从 LCA 到期或撤回之日起保留一年;工资记录保留三年(20 CFR 655.760(c))。

费用 ​

  • 申请费一般不退,不论结果如何("Filing fees generally are non-refundable regardless of the outcome of the benefit request",8 CFR 103.2(a)(1)(v))。
  • 加急费只有在 USCIS 没在加急时限内处理时才退(8 CFR 106.4(f)(4)),法规没有把撤回列为退款理由。

Atomeocean 的做法 ​

员工离职或失联触发身份收尾时,Atomeocean 会书面通知本人、向 USCIS 提交撤回通知、撤销 LCA,并按规定留存 Public Access File,详见失联与被动终止。这些申报提交后不能撤回。

常见问题 ​

员工自己能撤回吗? ​

不能,只有雇主能撤回,见谁能撤回。

我还在 Cap-Gap 期间,雇主撤回了怎么办? ​

先看 OPT 原来的截止日。还没到期,继续按原 OPT 工作;已经到期,进入 60 天宽限期,期间不能工作,见上文申请还在审。

已经以境内激活获批,但想先用 OPT,可以吗? ​

可以请雇主在生效日之前撤回,并确保 USCIS 在生效日前收到。生效之后再撤回,身份已经是 H1b,见 境内激活后 OPT/CPT 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