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在职月
一句话定义
一个日历月被切成两段:上半月 1 日至 15 日,下半月 16 日至月末。每段各有一条工作记录,这个月才是完整在职月。
工作量管理规定规定了「每月两次」这个要求,本篇解释这个「月」怎么数——哪几天算一段、差一段算什么、各种状态分别能拿到什么。
两个半月怎么划
| 分段 | 日期区间 | 需要的工作记录 |
|---|---|---|
| 上半月 | 1 日 – 15 日 | 1 条 |
| 下半月 | 16 日 – 月末 | 1 条 |
区间按日历月固定切分,与月份实际天数无关:2 月的下半月是 16–28(或 29)日,1 月的下半月是 16–31 日,都算一段。
工作记录由 supervisor 在延长在职有效月份流程中添加,按添加时对应的半月入账。
三种月份状态
| 状态 | 条件 | 结果 |
|---|---|---|
| 完整在职月 | 上下两个半月都有记录 | 该月计为在职有效月,雇佣关系正常延续 |
| 离职月 | 只有一个半月有记录 | 该月仍计为在职有效月,但被自动标记为离职月 |
| 无效月 | 两个半月都没有记录 | 该月不计为在职有效月,离职月回退到上一个日历月 |
差一个半月就会触发离职标记
只完成一个半月,该月本身仍是在职有效月,在职证明和工资单照常可以开具——但系统会把这个月标记为离职月。 想恢复正常在职,必须在当月结束之前把缺的那一段补齐,见离职月。
在职有效月决定什么
完整在职月和离职月都计为在职有效月,享有同样的权益;无效月不享有。
- 在职证明:在职有效月可以在员工页面自助申请该月份的在职证明
- 工资单:工资单按在职有效月开具,且按半月一期出具,区间与上下半月考核完全一致
- 身份合规:连续的完整在职月构成 SEVIS、I-983、USCIS 审查时可出示的雇佣持续性证据
不按完整月计算的三种情况
| 情况 | 判定 | 详见 |
|---|---|---|
| 入职的第一个日历月 | 默认在职有效,不做半月检查 | 入职月 |
| 被动离职 | 离职生效日由公司在书面说明中给出,不按工作记录自动判定 | 离职月 |
| 停薪留职期间 | 暂停 Payroll,保留员工身份与关联记录 | 停薪留职政策 |
查询方式
在 logbook 个人员工页面查看在职状态,完整在职月显示为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