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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M OPT 薪酬要求与发薪证明 ​

发表于 2025-03-18
最后修改 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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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这些规定的机构 ​

本文只讲移民法规对 STEM OPT 薪酬的规定,出自下面几个机构。它们发布的文件效力不同,完整的效力层次见签证相关的美国官方信息来源。

  • 国土安全部(DHS):依国会法律的授权制定联邦法规。8 CFR 214.2(f)(10)(ii)(C) 规定了 STEM OPT 的薪酬要求,具有法律效力。2016 年 STEM OPT 终局规则(81 FR 13040,下称 2016 年规则)的序言是 DHS 对这些法规的解释。
  • 美国移民局(USCIS):DHS 下属机构,审批 STEM OPT 工卡(EAD)。它的 Policy Manual 第 2 卷 F 部分第 5 章(2026-10-02 版)是审理官员办案遵循的政策指引,效力低于法规。
  • 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DHS 下属的执法机构,发布 Form I-983 培训计划表及其填表说明,并负责走访雇主。
  • 学生与交流访问者项目(SEVP):ICE 内管理 F、M 类学生的项目,在 Study in the States 网站发布写给学校和雇主的操作说明,效力低于法规。

工资用什么方式发、要留哪些记录、要不要发工资单、怎么报税,归劳动部门和 IRS 管,见劳动法问题由劳工部处理一节。

DHS + USCIS + SEVP 规定报酬不能为零 ​

  • DHS(2016 年规则,81 FR 13079):STEM OPT 延期不接受志愿者岗位;所要求的相当薪酬不包括零报酬。
  • DHS(81 FR 13086):没有报酬的岗位不能作为 STEM OPT 延期的依据。
  • USCIS(Policy Manual C.3):要成立真实的雇佣关系,雇主不能只是学生名义上的雇主,学生也不能以志愿者身份为雇主工作。
  • SEVP(Study in the States 2016-08-18 提醒):参加 24 个月 STEM OPT 延期的学生必须为培训获得公平的报酬(fair compensation)。

DHS + USCIS + ICE 规定薪酬与同类美国员工相当 ​

  • DHS(8 CFR 214.2(f)(10)(ii)(C)(8)):STEM OPT 实习的职责、工时和薪酬,须与雇主在该就业地区(area of employment)同类美国员工的条件相当。
  • DHS((C)(8)):「同类美国员工」指职责相似、受相似监督,教育背景、行业经验、工作经历、责任层级和技能都与学生相似的美国员工。
  • DHS((C)(8)):雇主能证明学生的职责、工时和薪酬落在它对同类美国员工已给或会给的条件范围内,即为「相当」。
  • DHS(81 FR 13085):「相当的薪酬」指直接支付给学生的税前薪酬。雇主须检视自己怎么给同类美国员工定薪,并以大致相当的方式给学生定薪;例如雇主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学生须按同一套体系和标准定薪。
  • DHS((C)(8);81 FR 13081):雇主没有、近期也没有雇用超过两名同类美国员工的,比较对象是同一就业地区、规模和行业相近的其他雇主的同类美国员工,雇主仍须声明条件相当。
  • DHS(81 FR 13086):这种情况下,雇主须了解同一地区提供类似工作的其他雇主的情况。序言举的信息来源是劳工部外国劳工认证办公室基于 OES 调查的 Online Wage Library(这个网站已停用,劳工部现在的查询入口是 OFLC Wage Search);无论用劳工部数据、薪资调查还是其他合理来源,工资数据都须对应学生工作地点所在的就业地区和同一职业。
  • DHS(81 FR 13086):DHS 期望雇主定薪有正当的、基于市场的理由。
  • DHS(81 FR 13085):雇主提供的是工作中的学习机会,这不是压低学生薪酬的理由;DHS 预期同类美国员工的相当薪酬已经反映了培训时间对产出的影响。
  • DHS(81 FR 13086):从工资中扣款须符合劳工部 FLSA 规定 29 CFR part 531 关于合理扣款的要求。
  • USCIS(Policy Manual C.3):雇主须提供在职责、工时和薪酬上与同类美国员工相当的实习机会。
  • ICE(I-983 第 4 节):雇主声明包括薪酬在内的实习条件与同类美国员工相当(4(d)),依照本计划进行的培训符合所有适用的联邦和州雇佣法规(4(e))。

DHS + USCIS + ICE 规定工资以外可以给哪些报酬 ​

  • DHS(81 FR 13086):薪酬包括工资和其他形式的报酬,如住房、津贴(stipend)或通常提供给员工的其他待遇;只要总报酬与同类美国员工相当,可以包括工资以外的项目。
  • DHS(81 FR 13079):替代性报酬(alternative compensation)也可以,例如雇主实体的所有权权益(如期权),前提是学生能证明自己是真实雇员,且包括所有权权益在内的报酬与同类美国员工相当。
  • USCIS(Policy Manual C.3;创业者就业途径页面):在讲创业公司雇用 STEM OPT 学生的段落里,重述了替代性报酬的规则。
  • ICE(I-983 填表说明):其他报酬可以是住房、学费减免、交通费等。
  • ICE(I-983 第 3 节):其他报酬要写明类型及估计金额或价值。

DHS + ICE + SEVP 规定薪酬写进 I-983、减薪要签修改版 ​

  • DHS((C)(8)):学生须在 I-983 上披露与雇主约定的薪酬,包括任何调整。
  • ICE(I-983 第 3 节):薪酬栏分两项:A. Annual Salary,年薪(美元);B. Other Compensation,其他报酬的类型及估计金额或价值。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工资、津贴和其他报酬的年度金额。
  • SEVP(Employers and the Form I-983):雇主在第 3 节写明工资、津贴或其他报酬的金额,以及发薪频率(frequency of pay)。
  • SEVP(2016-08-18 提醒):I-983 要讲清楚学生的薪酬与其培训和经验相对应的理由。
  • DHS((C)(9)(ii)):薪酬比 I-983 上已申报的金额减少、且不是因为工时减少的,属于重大变更(material change);学生和雇主须签修改版 I-983,并尽早交给 DSO。
  • DHS(81 FR 13070):薪酬变化只有在属于上面这种减薪时才算重大变更;单纯加薪本身不算,但加薪与雇主给同类美国员工的加薪不相当等情况下,综合来看可能构成重大变更。
  • ICE(I-983 第 2 节第 5 项、第 4 节第 2 项):学生承诺尽早向 DSO 报告「非微小的」(nontrivial)这类减薪,雇主承诺尽早向 DSO 报告这类减薪。

DHS + USCIS + ICE + SEVP 规定谁定薪、谁核实、谁举证 ​

  • DHS(81 FR 13085–13086):按前文「相当」一节的方法给学生定薪的是雇主;雇主须准备好解释定薪的理由,并证明学生得到的薪酬与同类美国员工大致相当。
  • ICE(I-983 第 2、4、6 节):学生和雇主签字人在各自签字的部分,以伪证罚则(under penalty of perjury)声明所作陈述和信息据其所知属实,并确认知悉:明知且故意伪造或隐瞒重要事实,或在提交本表时使用虚假文件,法律规定了严厉处罚。
  • ICE(I-983 第 2 节第 3 项):学生签字确认,学生或其雇主不遵守培训计划的,DHS 可以拒绝、撤销或终止该学生的 STEM OPT。
  • DHS(81 FR 13096):DSO 对 I-983 的职责有限,不需要自行调查雇主声明或包括工资在内的 I-983 信息是否准确,也不需要评估工资信息。
  • DHS(81 FR 13090):DSO 审核 I-983 是否填写完整、已签字、覆盖了各项要求。
  • USCIS(Form I-765 填表说明,2025-08-21 版):申请 STEM OPT 延期((c)(3)(C) 类)要提交学位属于 STEM 指定专业清单的证明,以及雇主在 E-Verify 中的名称和 Company ID(或 Client Company ID);DSO 须先在 SEVIS 中录入推荐。
  • DHS(2026 年 OPT 收费提案,91 FR 64573):STEM OPT 雇主在 I-983 上自行声明薪酬相当等事项,DHS 一般在走访时才核实这些声明。
  • DHS((C)(11)):DHS 可自行决定走访任何雇主,确认雇主具备并保持按 I-983 提供有组织、有指导的工作学习经历的能力和资源。
  • DHS(81 FR 13065):走访的目的是确认 SEVIS 里关于 STEM OPT 延期的信息准确,即学生和雇主实际开展的工作学习与 I-983 一致;DHS 可以要求雇主出示用来评估同类美国员工工资的依据。
  • DHS(81 FR 13066):ICE 除实地检查外,也可能通过邮件或电话索取合规信息;需要雇主或学生补交更新或更正的信息时,ICE 一般会书面通知。
  • SEVP(2020-02-13 走访说明):DHS 可能索取有助于评估「薪酬相当」要求的文件。
  • DHS(81 FR 13079):期权等替代性报酬,由学生证明自己是真实雇员、报酬相当。
  • DHS(81 FR 13090):学生向 USCIS 申请某些移民福利时(序言举的例子是 STEM OPT 期间申请工卡),USCIS 可依 8 CFR 103.2(b)(8)(iii) 要求补充证据,包括 I-983,以及学生、雇主或 DSO 手里的其他文件。
  • DHS(81 FR 13099):审批官判断 STEM OPT 延期资格需要时,包括怀疑申请有欺诈时,可以要求提交 I-983 和其他文件。

DOL + DHS 规定劳动法问题由劳工部处理 ​

  • DOL(WHD 简介):劳工部工资与工时司(WHD)执行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中关于联邦最低工资、加班费、工资记录和童工的规定。
  • DHS(81 FR 13065):STEM OPT 走访只核查与学生 STEM OPT 就业相关的信息,包括雇主在 I-983 上的声明。
  • DHS(81 FR 13065):劳工部等联邦、州和地方机构在工作场所调查方面有专长,DHS 可以视情况咨询劳工部;走访显示有必要时,DHS 会把问题移交劳工部和其他机构处理。

劳动法和税法的具体规定见:

官方来源 ​